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味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味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近期,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曝光了湖北省公安县制作毛发酱油案,湖北省卫生行政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并积极组织追查有关产品的流向。针对“毛发水”兑制酱油,我部曾于2001年7月11日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1]23号),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标准对酱油等调味品进行专项检查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此案暴露出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引起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酱油等调味品的监管,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配制酱油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放,并注明配制酱油的许可项目,严禁越权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对酱油等调味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并请于1月30日前,对已审核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配制酱油生产企业实施全面检查,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逐一审核登记建档。重点检查:1、配制酱油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其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2、酱油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有无超范围生产;3、酱油的包装和标签;4、生产的酱油是否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经营。凡检查中发现不能说明生产原料来源的产品还须责令企业公开收回,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各地要以本地区生产加工的酱油为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酱油等调味品的市场监管,清查本地区调味品非法加工黑窝点并坚决取缔。
四、各地要将酱油、醋等调味品列为2004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今年内要在所有酱油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请各地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酱油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按照《关于报送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情况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3]144号)的要求立即报告我部法监司,并于1月30日前上报酱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传真:68792408(8:00-17:00),68792024(17:00-8:00及节假日)
卫生部
二○○四年一月七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17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 长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82项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附件:取消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国土资源厅
1.土地使用金减免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2.土地增值费的核定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3.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浙江省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4.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勘查评价资料的审批《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5.鸡血石原矿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和销售《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6.鸡血石加工单位审批 《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7.经营鸡血石加工成品单位审批 《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8.携带鸡血石原矿出境审批 《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9.鸡血石原矿石出口审批 《浙江省昌化鸡血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林业厅
10.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的林业调查设计资格《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
11.征用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的收取和使用《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
12.砍伐病死林木的核准《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林业厅 农业厅
13.植物检疫登记证《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农业厅
14.蚕种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生产的行政再确定《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
15.蚕种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经营的行政再确定《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
16.蚕种检验、检疫人员资格证《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
17.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
18.动物生产、经营、贮存的场所工程设计的审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19.动物防疫人员上岗证书《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0.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单位和个人备案登记《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1.种公畜使用证《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
□建 设 厅
22.房屋产权证领取审批《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23.房屋交易价格评估审定《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24.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购买私房审批《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25.出租私房审批《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26.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出租私房审批《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27.住宅房屋装修验收《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
28.白蚁防治机构资质《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办法》
29.白蚁防治人员资格《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办法》
30.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31.城市燃气从业人员岗位证《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32.外省设计、施工单位来本省承建液化气工程项目的验证《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33.城市供水设施增容费的核定《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34.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城市地下水核准《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35.城市供水企业职工持证上岗《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36.城市规划区取水许可审核同意《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
37.城市环境卫生服务公司资质审查《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38.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交通厅
39.航道上从事相关行为的审批《浙江省航道管理办法》
40.航道上从事疏浚、挖土、采砂、打捞等作业的审批《浙江省航道管理办法》
41.国防交通科技成果登记、转让许可《浙江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
42.客运企业经营资质和质量信誉考核《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
43.客运驾驶员资格《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
水利厅
4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证书《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
45.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人员资质《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
□海洋与渔业局
46.新设乡镇渔船修造厂(点)的审批《浙江省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7.非渔船修造厂(点)修造渔业船舶的技术认可《浙江省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8.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变更船籍港登记,凭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浙江省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9.乡镇渔业船舶临时乘客定额证书签发《浙江省沿海乡镇船舶临时限额搭客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地震局
50.省外单位来本省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验证《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局
51.烟叶收购审批发证《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52.生产、经营烟用香精、烟用箔、水松纸、滤嘴成型纸、烟机专用配件的批准《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53.专供出口卷烟国内销售审批《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54.外国烟草公司设立、延期和变更常驻代表机构的初审同意《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55.外国烟草公司卷烟促销活动的批准《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工商局
56.印刷品广告发布登记《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
57.经营地图广告的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浙江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经贸委
58.能源利用监测人员资格认定《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
59.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
财政厅
60.专项控制商品购买的审批《浙江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办法》
□民政厅
61.公墓开业登记《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62.婚姻介绍机构审批《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卫生厅
63.尸检单位审批《浙江省医疗事故处理实施细则》
文化厅
64.收藏文物转让前登记《浙江省文物流通管理办法》
65.文物拍卖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浙江省文物流通管理办法》
□公安厅
66.旅馆客房、登记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发放合格证《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7.从事经营性刻字业务的考核评审并发放《合格证》《浙江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
68.禁行道路通行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69.车体外部喷刷、涂写、粘贴商业性广告及其他永久性字画的同意《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70.地方驾驶员驾驶军车和军队驾驶员驾驶地方车辆的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71.营运客车借用、聘用驾驶员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厅
72.教练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教练的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73.拖拉机进入禁行道路行驶的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74.机动车在道路上试车批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75.残疾人专用车、助动自行车(燃油)《准许在本省申领牌照的产品目录》《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76.残疾人专用车、助动自行车操作证及资格审验《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77.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的核发《浙江省内河水域治安管理办法》
78.技防产品准产证《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79.机动车户外广告审核同意《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
□劳动保障厅
80.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关、停、撤、并、分立批准《浙江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体育局
81.经营专业性强、技术性高或者危险性大的体育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准《浙江省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办法》
82.临时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浙江省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办法》
注:第41项和第55项改为事后备案,第77项改为一般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