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接入号码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关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接入号码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部陆续给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换发了新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新版许可证)。由于新版许可证与原许可证不仅编号不同,而且部分许可证服务范围和有效期也发生了改变。为了方便已换发新版许可证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原同一电信业务接入号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同一电信业务新版许可证的,原核配给该业务使用的专用接入号码可以继续使用。原核配号码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与同一电信业务新版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一致。
二、基于以上原则,请各通信管理局对已换发相应新版许可证的经营者,按新版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有效期办理号码启用备案手续。
三、已换发新版许可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新、旧版许可证编号对应情况,请见附件;以后再换发新版许可证的,我部将及时在http://www.mii.gov.cn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通信管理局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对照表
序号
码号资源使用单位名称
已核配的专用号码
旧经营许可证号
新经营许可证号
人工
自动
一、 电话信息服务
1
上海润声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95005
95006
[2001]声讯01号
2-1-1-2001001
2
鸿联九五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95000
95001
[2000]声讯01号
2-1-1-2000001
3
大庆赛力生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5018
95019
[2000]声讯02号
2-1-1-2000002
4
北京昊远英特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5169
95168
[2000]声讯03号
2-1-1-2000003
5
广东诚立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028
95029
[2000]声讯06号
2-1-1-2000004
6
深圳市得瑞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011
95012
[2001]声讯03号
2-1-1-2001003
7
海南国科兆信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95315
95316
[2001]声讯04号
2-1-1-2001004
8
北京万国金网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95009
95008
[2001]声讯05号
2-1-1-2001005
9
广东新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95002
95003
[2001]声讯06号
2-1-1-2001006
10
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95078
95077
[2001]声讯07号
2-1-1-2001007
二、 呼叫中心服务业务
1
北京鑫运通信有限公司
95132
[2000]呼叫字04号
2-1-2-2000003
2
深圳市翔龙通讯有限公司
95007
[2000]呼叫字06号
2-1-2-2000004
3
深圳市壹佰在线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95038
[2000]呼叫字10号
2-1-2-2000005
4
天津市迅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95111
[2000]呼叫字12号
2-1-2-2000007
5
广东国利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95100
[2000]呼叫字14号
2-1-2-2000009
6
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5121
[2000]呼叫字15号
2-1-2-2000010
7
天宇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95185
[2000]声讯字05号
2-1-2-2000011
8
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95803
[2000]电信批字04号
2-1-2-2000012
9
沈阳东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95123
[2001]呼叫字01号
2-1-2-2001001
10
深圳市思坦福计算机集成有限公司
95138
[2001]呼叫字06号
2-1-2-2001005
11
北京亚太通信技术发展公司
95912
[2001]呼叫字12号
2-1-2-2001008
12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5118
[2001]呼叫字18号
2-1-2-2001013
13
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95148
[2001]呼叫字19号
2-1-2-2001014
14
深圳市银通通信有限公司
95178
[2001]呼叫字22号
2-1-2-2001017
15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158
[2001]呼叫字25号
2-1-2-2001020
三、 无线寻呼
1
广东怡启通信贸易有限公司
95938
95939
[1998]寻字02号
1-8-1-1998001
2
华旅通讯总公司
95812
95813
[1999]寻字03号
1-8-1-1999001
3
上海富叶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5810
95811
[1999]寻字05号
1-8-1-1999002
4
北京神州长城通信技术发展中心
95838
95839
[1999]寻字08号
1-8-1-1999003
5
北京江河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95936
95937
[1999]寻字10号
1-8-1-1999004
6
北京亚太通信技术发展公司
95958
95912
[1999]寻字11号
1-8-1-1999005
7
北京新华波导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5858
95859
[2000]寻字01号
1-8-1-2000001
8
北京中北联合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95950
95951
[2000]寻字06号
1-8-1-2000002
9
北京龙浩伟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95866
95865
[2001]寻字01号
1-8-1-2001001
10
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95800
95801
[2001]寻字02号
1-8-1-2001002
11
深圳市大有通信有限公司
95818
95819
[2001]寻字03号
1-8-1-2001003
四、 ISP
1
深圳市讯业集团有限公司
95888
[98] 04
2-4-1-1998002
2
瀛海威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95898
[98] 05
2-4-1-1998003
3
北京东方环讯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5823
[98] 17
2-4-1-1998011
4
北京市中西电子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5768
[98] 22
2-4-1-1998013
5
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993
[99] 08
2-4-1-1999003
6
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95802
[99] 09
2-4-1-1999004
7
北京市海华通讯公司
95821
[99] 12
2-4-1-1999006
8
中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5807
[99] 26
2-4-1-1999014
9
北京统一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95885
[99] 27
2-4-1-1999015
10
北京青鸟科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95890
[99] 32
2-4-1-1999018
11
北京华鸿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789
[99] 33
2-4-1-1999019
12
北京纬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5861
[99] 37
2-4-1-1999020
13
广东英联通信有限公司
95822
[99] 38
2-4-1-1999021
14
北京博升拓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5876
[99] 41
2-4-1-1999022
15
首创网络有限公司
95830
[2000]计字06号
2-4-1-2000004
16
鸿联九五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95895
[2000]计字08号
2-4-1-2000006
17
北京安莱信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5837
[2000]计字09号
2-4-1-2000007
18
中广亚广播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95909
[2000]计字12号
2-4-1-2000009
19
天津市迅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95918
[2000]计字14号
2-4-1-2000010
20
北京京信英华电信网络技术公司
95995
[2000]计字15号
2-4-1-2000011
21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95877
[2000]计字27号
2-4-1-2000019
22
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95881
[2000]计字32号
2-4-1-2000021
23
长江数据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95889
[2000]计字33号
2-4-1-2000022
24
北京新华波导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5817
[2000]计字38号
2-4-1-2000026
2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963
[2000]计字39号
2-4-1-2000027
26
上海众通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95827
[2000]计字40号
2-4-1-2000028
27
北京鑫运通信有限公司
95832
[2000]计字50号
2-4-1-2000033
28
天津市正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95863
[2000]计字51号
2-4-1-2000034
29
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5933
[2000]计字61号
2-4-1-2000039
30
中天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95899
[2000]计字65号
2-4-1-2000042
31
沈阳东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95848
[2000]计字71号
2-4-1-2000047
32
深圳市壹佰在线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95738
[2000]计字72号
2-4-1-2000048
33
北京中西网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95835
[2000]计字80号
2-4-1-2000053
34
北京神州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5956
[2000]计字81号
2-4-1-2000054
35
广东恒敦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5820
[2000]计字21号
2-4-1-2000058
36
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703
[2001]计字04号
2-4-1-2001002
37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5739
[2001]计字09号
2-4-1-2001004
38
广东金宇通网络有限公司
95860
[2001]计字10号
2-4-1-2001005
39
上海光通神洲网络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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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0]178号
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两个暂行规定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上述两个暂行规定,现就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选择的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类别,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分类管理,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
二、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在2011年1月1日前,为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现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集中办理注册登记。
证券公司应当将公司总部、证券营业部中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将研究部门或者研究子公司中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前提下,可以将其专门研究部门中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同一人员不得同时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
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为现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集中办理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应当向证券业协会报送下列书面申请材料:
(一)公司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所在业务部门、工作地点等信息;
(三)申请注册为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所在业务部门、工作地点等信息;
(四)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证券分析师人员管理制度及人员分类情况说明;
(五)公司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书;
(六)证券业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者证明文件。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业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同步在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
四、2011年1月1日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依据证券投资咨询相关法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条件,按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为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新增人员,在证券业协会办理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五、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不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或者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办理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或者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所在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原注册登记,并为该人员办理新的注册登记。有关人员变更注册登记完成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范析员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监会公告六、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离职,其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提交离职备案。证券业协会依据公司提交的该人员离职备案材料,办理注销该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其所报送的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材料虚假、不实、重大遗漏等情形。
八、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离职或者变更岗位,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未及时办理离职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券业协会将采取谈话提醒、责令整改、行业内通报批评等措施。
九、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报送材料存在虚假、不实、重大遗漏情形的,证券业协会将要求其撤回申请材料或者注销相关人员注册登记,并视情节对相关机构采取纪律处分或者自律管理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十、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自律规范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时在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填报人员处理情况信息,并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提交注销有关人员注册登记的申请或者离职备案材料。
十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自律规范等规定的注册登记相关制度的,证券业协会将视情节采取行业内通报批评、注销相关人员注册登记等措施,并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
十二、证券业协会将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有关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程序及要求.doc
http://www.sac.net.cn/servlet/download?filename=%B8%BD%BC%FE%D6%A4%C8%AF%CD%B6%D7%CA%B9%CB%CE%CA%BA%CD%D6%A4%C8%AF%B7%D6%CE%F6%CA%A6%D7%A2%B2%E1%B5%C7%BC%C7%B3%CC%D0%F2%BC%B0%D2%AA%C7%F3.1289975287656.doc